肉鸡的光照时间程序通常如下:

第一周(1~7日龄)

光照时间为23小时,目的是促进雏鸡熟悉环境和增加活动量,有利于采食和饮水。

第2周至第18周

光照时间按当地的最长自然光照时间补充人工照明,直至达到最长自然光照后停止人工照明。

光照强度逐渐减弱,从育雏期的较强光照(如每平方米2.7瓦)逐渐减少到育成期的较弱光照(如每平方米1.3瓦)。

第19周至产蛋期

光照时间依18周末的自然光照时间而定:

如果18周龄时自然光照少于10小时,则19、20两周各增加1小时,每周增加半小时,达16小时为止,以后保持。

如果18周龄时自然光照在10~12小时,于19周龄增加1小时,每周增加半小时,直到达16小时为止,以后保持。

如果18周龄时自然光照达12小时或12小时以上,则于19周龄时起每周增加半小时,直到16小时为止,以后保持。

在产蛋期,光照时间维持在每天10小时左右,以促进产蛋。

产蛋期

见第一枚蛋后,光照时间可增加到每天10小时左右,以促进产蛋。

建议

光照强度:光照强度应随着日龄的增加而减弱,以减少鸡群的活动量,有利于增重和防止啄癖。

光照时间:在产蛋期,保持稳定的光照时间(如每天10小时)有助于提高产蛋率。

管理:在开放鸡舍条件下,应采取措施限制部分自然光照,以模拟自然光照周期,防止突然变暗对鸡群造成应激。

通过合理的光照管理,可以有效促进肉鸡的生长发育和产蛋,提高养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