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的光照管理是养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调整肉鸡光照的建议:
光照方法连续光照:适用于前3天,每天24小时光照,或23小时光照,1小时黑暗。

间歇光照:从第4天开始,可以采用23小时光照,1小时黑暗,或者1小时光照,2小时黑暗,交替进行。
混合光照:白天依靠自然光,夜间进行间歇光照。
光照强度初期(1-7日龄):光照强度为20-40勒克斯,每平方米地面用电灯4-5瓦。
中期(8-21日龄):光照强度为10-15勒克斯,每平方米地面用电灯2-3瓦。
后期(22日龄以后):光照强度为3-5勒克斯,每平方米地面用电灯1瓦左右。

选用适宜的光源有利于节省电费开支,又能促进肉用仔鸡生长。一盏15瓦荧光灯的照明强度相当于40瓦的白炽灯,而且使用寿命比白炽灯长4-5倍。
光照时间0-3日龄:24小时光照。
4-7日龄:23小时光照,晚8-9点钟黑暗一小时。
8-40日龄:20小时光照,晚8-10点钟,12-2点钟各闭灯2个小时。
41日至出栏:晚8-10点钟关闭灯2个小时,后半夜长期给灯。

光照强度不要太大,以白炽灯泡不大于60瓦为宜。
光源在舍内应均匀分布,并且要经常检查更换灯泡以保持清洁。
夜间给光还能有效地防止兽害,又不会引起惊群。
根据以上建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鸡的生长阶段调整光照时间和强度,以达到最佳的生产性能和健康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