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环保法规和政策,以下是关于猪的环保监管数量的详细说明:
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即可。

农村养猪50头以上由环保局管。养殖场的选址应当合理,远离农村的水源,并有配套的环保除污染设施设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需要征收环保税:2016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需要征收环保税,一般每一头猪需要缴税2.6元以上。该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猪需要纳入环保监管,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的只需要填写登记表。
农村养猪50头以上也需要纳入环保监管,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模在50头以上的猪需要在县环保局办理手续,并且必须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
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需要征收环保税。
因此, 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猪需要纳入环保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