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猪圈的土地类型包括: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有村民种植农作物、种树、畜禽养殖。因此,非基本农田是可以用于建设猪圈的。
废弃地和荒山荒坡: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修建养殖场,这样可以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一般耕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一般耕地也可以用于建设猪圈。根据最新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这些土地也可以用于生猪养殖生产,但需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条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这些土地进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在建设猪圈时,必须遵守环保规定,确保选址不在禁养区或限养区内,并且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和获得批准。此外,还需注意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若必须使用少量基本农田,则需进行相应的划补。
综上所述,可以建猪圈的土地类型包括非基本农田、废弃地和荒山荒坡、一般耕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和审批程序。建议在选择土地时,先咨询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确保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