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22~40千克(含40千克)的生猪,赔偿40%(280元);
体重40~60千克(含60千克)的生猪,赔偿60%(420元);

体重60千克以上的生猪,赔偿70%(490元)。
死亡生猪的残体按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部门规定处理,并从赔款中按承保比例扣除。若保险育肥猪体重超过100千克,按100千克计赔。
山东省规定保险公司按生猪尸体重量每千克一元计赔,但最高以不超过30元为限。

因患传染性疾病,经县级政府命令扑杀掩埋的补助费得从赔款中扣除,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生猪尸体归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其他信息母猪保费12元保一年,如果死亡赔偿1000元,壮猪和仔猪保费5.6元,保4个月,赔偿标准按雅安市标准,大猪二百斤左右赔偿700元,小猪100元左右,观察期25天左右。
如遇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和猪肺疫、猪链球菌等疫病造成直接死亡的,良种猪(75%或以上外种猪血缘)和土种猪(75%以下外种猪血缘)分别可获290元/头和200元/头的保险金额。试点阶段政府将投入400万元,补贴生猪数量上限为40万头,试点成功后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生猪纳入保险范围。
20公斤到30公斤之间的育猪赔偿为200元。60公斤以下的育猪赔偿300元。80公斤以下赔偿400元。80公斤以上是满额的,获500元赔偿。育猪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为:养殖户承担20%,各级政府承担80%。
这些信息提供了不同地区生猪死亡保险的赔偿标准和保费情况。建议根据具体所在地区和保险公司的政策,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了解详细的赔偿规定和条件。










